发布时间:2008-11-11|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我国制盐历史源远流长,远在黄帝时期即有宿沙氏煮海为盐之说。《管子• 海王篇》言“燕有辽东之煮”,《东三省盐法新志》载“明辽东盐场十有二,复州卫西有盐场”,“金城子村尚有旧城遗迹,其门额有‘盐场堡’三字。”说明在明朝初期复州湾地区的沿海一带已出现了海水煮盐的繁荣景象。明、清争夺辽东,开始了数十年的战乱,造成生灵涂炭,人户逃亡,百业凋败,盐业也未能幸免。清顺治十年(1653),朝廷鼓励百姓移民大连垦殖,并设立州、县进行治理。至康熙年间,辽东半岛开始恢复生机,流民回归,百业重振,盐业也有较大发展。然而,这种延续已久的海水煮盐方法不仅产量低,而且是以分散的、作坊式的形式存在的,很难形成规模。而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制盐方法始于康熙三十年(1691)后,当时推广全国的天日晒盐法,使海盐生产实现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跨跃,这种方法一直沿用至今。清雍正四年(1726),山东蓬莱人刘官来到复州湾南海头定居,开始用海水晒盐,从此结束了该地区的煮盐历史。
据《复县志略》载:“清嘉庆十三年(1808),有李君材者经商营口,遇山东人姜姓,以善制盐名,乃偕归复县,择拉脖子地点(原三分场)创筑盐田,戽水晒盐,著有成效。白家口一带亦多仿制,是建滩之始。”当地盐滩的建成,对周边地区有着很大影响。清咸丰四年(1855),望海甸一带建成滩田;清同治元年(1862),在羊官堡一带也出现了初具规模的盐滩。新式制盐方法和初具规模的盐滩的出现,使滩田所有者收益颇丰。盐业的快速发展,让清政府认识到该地区的盐业已成为朝廷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光绪三年(1877),奉天(今沈阳)府为了规范复州湾沿海一带的盐业秩序,设立了隶属奉天将军署粮饷处的复州盐厘局。辖白家口、小岛子、望海甸及羊官堡四个分卡,局驻孙家屯(今谢屯境内),局设委员,卡设滩长。至此,复州(县)开始有了盐务专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