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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史话

建国初期的盐业恢复和发展
发布时间:2012-07-11发布者:大连盐化栏目:历代盐业

发布时间:2012-07-11|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建国初期的盐业恢复和发展

我国盐资源虽十分丰富,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盐业生产长期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控制,加之长期受战争影响,盐业产、运、销全面瘫痪,濒临绝境。所以,建国初期摆在党和人民政府面前的艰巨任务是疏通场岸积盐,恢复盐业生产。为此,各盐区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紧调运,疏通岸场岸积盐

人民政府接管盐场之后,针对场盐壅积、生产瘫痪的问题,各盐务机关遵照”以销定产”的方针,按“运重于销,销重于产”的原则,以公盐带头赶运,限期催促商运,减少在场囤积,在匪持枪抢劫滋扰地区实行武装护运。由于对沿袭的专商引岸制度予以变革。实施了招商认运,并加强了运务工作的管理,废除了封建把头、帮会,对盐船、盐工进行整编、核减费用,改良包装,很快疏通了运输打开了销路。1950年运销食盐243.85万吨,占同年盐产量的98%,使盐场恢复了生机。

(二)调动盐商生产积极性,恢复盐业生产

对盐场生产,采取了有计划、有步骤的“重点扶持、分期恢复”的方针,按“劳资两利”的原则,扶持成本低、产量好、质量好的盐滩、井灶恢复生产,在此基础上实行统购包销.提高收购价格,调动了盐商的生产积极性。为加快场商资金周转,对其盐产采取“公收”或“预购”,同时解决劳资纠纷,成立劳资协商小组,较好地解决了旧欠工资,资方裁减冗员的遣散费等问题。1950年6月,中财委批准拨粮50万公斤,收购渤海盐区部分存盐;四川则由地方政府垫款收购了自贡、犍乐等盐区60%的存盐,又贷给煤炭2万包;长芦、山东、淮北盐区也及时拨粮款,收购存盐,支持生产。有重点地恢复生产的措施,使各盐区1950年即全面恢复了生产。

(三)修复生产设施

1950年-1952年,国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也拨出专款900万元,主要用于填平补齐,发挥老场(厂)潜力,以及盐区必要的生产设施和公用设施。例如:淮北盐区的挡潮大堤,解放前被海潮冲刷侵蚀基本上失去了抗潮能力。解放后,党和政府决心治好“潮灾”,采取“纳排两利,统筹兼顾”的方针,对淮北盐区进行全面修筑和综合治理。1950年拨出工程投资粮食150万斤,以工代赈,接着又投资530万元,修筑盐区堤坝闸门,使生产得以恢复。山东制盐公司投资65万元,建成面积为13万公亩年产盐5.4万吨的东莹盐场。

(四)建立起一批社会主义国营盐场

在建国前各解放区公营或机关部队所办制盐企业以及没收官僚资本盐场(厂)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一批国营盐场。到1950年底,巳建立起来的国营盐场(厂)有:东北区的貔子窝化学工厂及旅顺、金州、复州湾、五岛、普兰店、貔子窝、营口、辽西等8个盐场管理处;长芦区的大沽、汉沽、大清河3个盐场管理处;华东区的山东制盐公司及所属东莹、下口、羊口3个盐场管理处;淮北盐务管理局及所属台北、台南、灌东、灌西、方洋、新滩6个盐场管理处;山西运城管理处;西北区的甘肃雅布赖、青海茶卡、宁夏吉兰泰及察汉池场管理处;西南区的四川贡井盐厂、云南一平浪国营盐厂等。到1952年,又增加了四川的新华第一、第二制盐厂,金山寺盐厂,以及公私合营久大制盐公司。这些国营盐场(厂)的建立,迅速增大了社会主义经济在盐业生产中的比重,发挥了主导作用。

(五)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初至同年8月,盐业战线上的广大职工投入了以扩大再生产,保证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争取在定额以外的再超产为目的的增产节约运动。同时,在全行业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各盐场(厂)全面复苏,并为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经过上述努力,1951年全国产盐434.1万吨,盐税收入33900万元.分别比1950年增长76.18%和26.02%。1952年产盐494.5万吨,盐税收入405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91%和19.47%,其中原盐产量超过历史上最高年产量(1943年产盐392万吨)的水平。国营盐场(厂)的产量,1950年为104.5万吨,占总产量42.4%;到1952年增为242.7万吨(含久大公司),占总产量的49.1%。国营盐场(厂)劳动生产率1951年比1950年提高93.27%,1952年比上年又提高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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